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名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县委第十四届常委会第133次会议、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精神,对平马镇(县城城区)、祥周镇、林逢镇、思林镇和义圩镇新建的道路(街巷)、生活小区进行命名、更名。
一、命名背景
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经济社会取得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区建设的快速扩张,有利推动了城镇化建设发展。但近年来,我县县城城区一些新建、扩建道路(街巷)以及各易地扶贫安置小区尚未正式命名,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为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需对县城城区等新建的路(街巷)、生活小区进行命名。
二、命名依据及原则
命名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
命名原则: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便于管理、含义健康,易找好记的原则,将当地的人文历史、传统文化和地理特征融入新的地名中,更好地体现地方特色,延续地名文脉。
三、命名程序
道路(街巷)命名、更名一般按照申请、受理、实地踏勘、征求意见、评审论证、审批、公告等七个程序办理。
1.道路(街巷)的命名、更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民政局提出道路拟命名、更名申请。申请应说明拟命名、更名的理由,名称的来历、含义等相关内容。
2.县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做好前期相关资料审核把关,会同地名评审专家委员会及道路周边乡镇进行实地踏勘并提出预命名、更名名称。
3.对道路(街巷)预命名、更名名称通过田东生活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4.县民政局根据征求意见建议情况,组织专家及相关乡镇召开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咨询会议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并按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街巷)名称,通过田东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命名更名的内容
此次地名命名更名涉及平马镇(县城城区)祥周镇、林逢镇、思林镇和义圩镇,共46条。其中:大道3条、路25条、巷7条、小区10个,自然屯1个。对命名更名的大道、路、巷起始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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